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的函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术贸易工作的决策部署,展示我国技术贸易发展成果,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国际技术合作,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商务部拟继续开展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总体要求 申报案例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等部署要求,对开展技术贸易实践中的创新方式方法、典型经验做法、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详细描述,能够反映技术贸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机构等法人,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在市场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在技术进出口方面具有丰富实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可包括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形式,应聚焦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模式,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推广价值。重点领域包括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与新能源、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材料、消费与商业科技、智能海洋工程与装备等。申报案例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禁止进出口的技术。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1)。其中,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简述、主要做法、实践成效、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案例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且适宜公开。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申报,对申报案例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对申报案例进行择优筛选和排序,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2), 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26年1月30 日前报送至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 (二)商务部将牵头组织开展资料审核,组织专家择优选择一批创新实践案例,以适当方式对外发布和宣传推广。另,2025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已通过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官方网站发布,供参考(网址:https://www.csitf.com/newsDetail?id=4674&type=1)。 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 成都服务贸易协会 朱老师 电 话:028-60118271附件:1.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doc2.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