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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政策申报|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为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9〕8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9〕205号)精神,特制定《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01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和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2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02 项目执行时间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 重点服务进口贴息、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出口贴息: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03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市商务局,另一份区(市)县商务部门留存。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04 服务贸易支持条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重点服务进口贴息 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技术出口贴息05 申报通知链接http://sww.chengdu.gov.cn/cdswh/gsgg/2019-11/14/content_bb97812bc61a43818600ce4b6ec920b0.shtml
    11-15

    2019

  • 政策申报 | 最高500万奖金寻人才! 成都高新2019年“蓉漂计划”申报开始啦→

    各位蓉漂小伙伴注意啦! 成都高新区2019年“蓉漂计划” 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范围有哪些?申报条件是怎样的? 申报成功后将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赶快来看一看! ↓↓↓ 申报时间即日起-2019年7月12日中午12:00 申报范围● 凡满足我市构建“5+5+1”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符合“16+1(军民融合)”重点产业生态圈战略布局,服务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发展的在蓉企业(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 ● 外资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企业引进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 ● 对于国有企业、在蓉高校申报的各类人才只受理创新类,不受理创业类。 引才类型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为三类 国际顶尖人才(A类)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地方高级人才(C类) (仅指长期项目,其他项目不作划分) 申报条件长期项目“蓉漂计划”长期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申请“蓉漂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 年龄要求:不超过55周岁。 ● 学位及职称要求: “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 ● 工作经历: “创新人才”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创业人才”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 其他要求: “创新人才”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7月3日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创业人才”应于2014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 ● “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海外短期项目申请“蓉漂计划”海外短期项目的人选,应符合长期项目创新人才引才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 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 应于2014年1月1日后回国(来蓉)工作,本通知下发之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蓉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 依托项目引进为主,并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出实质性贡献。 青年项目“蓉漂计划”青年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 申请“蓉漂计划”青年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引进后全职来蓉工作。 ● 为所从事领域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其创办企业具有可预判的市场前景。 ●“ 创新人才”申报: ▶本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 创业人才”申报: ▶本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 ▶应于2014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所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对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应用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或“蓉漂计划”引进人才,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达到“蓉漂计划”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蓉企业工作。 2.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3.团队所在企业须在蓉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4.进入成都市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目录或团队研发产品已获得较好产业转化成果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申报人才(团队)可申报相关项目: ● 市校(院、企)地合作专项。 ● 军民融合专项。 ● 金融人才专项。 ● 东部新城专项。 遴选程序 A类人才申报→审核→审定→公示→礼聘 B类人才1.B类人才中属于经市委组织部渠道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申报后直接给予配套。 2.B类其他人才按下列程序引进: 申报→评审→审定→公示→引进 C类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初审→评审→审定→公示→引进 对未纳入的特殊人才及战略发展急需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引进扶持。 经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渠道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经申报可直接纳入“蓉漂计划”;经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渠道申报入选省“千(百)人计划”和非成都市委组织部渠道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经申报后直接进入专业评审环节。资助标准● “蓉漂计划”长期项目中: A类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资助; B类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资助; C类人才每人给予120万元资助。 ● 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人才每人给予60万元资助, ● 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0万元资助,根据每年在蓉创新创业情况实行分期拨付,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青年项目、海外短期项目人才转为长期项目的,拨付差额部分。 空港新城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27250630 地址: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195号3楼317室   国际生物城联系人:殷姚      联系电话:61741018 地址:双流区永安镇慧谷东一路8号7栋4楼 肖家河街道办联系人:杨茗棣  联系电话:85134119 地址:成都高新区肖家河沿街7号 芳草街道办联系人:袁雯      联系电话:85156837 地址: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芳草街道办事处五楼508室 石羊街道办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85313634 地址:高新区万象北路388号石羊街道办事处A栋4楼 桂溪街道办联系人:罗晋蔚    联系电话:85230603 地址:高新区天仁路176号桂溪街道办事处4楼422室 合作街道办联系人:兰岚      联系电话:87956369 地址:高新西区天骄路1号三楼308室 中和街道办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85653516 地址:中柏路23号中和街道办事处1号楼4楼406 西园街道办联系人:郭一波  联系电话:69763989 地址:高新区合庆路33号352办公室 高新区科才局咨询电话:62078640   62078413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详情 文章来源:成都高新
    07-09

    2019

  • 政策申报 | 重磅!印发《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高新区印发《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主要从高质量发展专项奖、“一企一策”企业高质量发展、国际研发合作、跨境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行业标准建设、“首店”开设、参与国际国内展会、规模企业上台阶、多渠道融资、境内外上市等等方向给予支持,每年7月前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各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号入座哟~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成高管发〔2019〕4号)相关内容,现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查看细则附件请戳下方“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成都高新区经济安监局
    07-01

    2019

  • 政策申报|最高补贴500万 成都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产业人才

    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强“优教成都”、“技能成都”建设,需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合作,培养成都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明确了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补贴的标准、流程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补贴对象: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该负责人首先解释了补贴的定义,是指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17〕23号)实施后,鼓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而予以支持的补贴。其中,“在蓉高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部、省、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各级各类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师技工学校。“在蓉规模以上企业”是在成都范围内,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5+5+1”产业则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和绿色食品五大重点产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旅产业和生活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为核心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补贴标准: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最高2000万对于补贴标准,该负责人介绍,在蓉高校新调整学科(专业),如教师团队中有院士等的给予2000万元补贴;有国家杰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的给予1500万元补贴;有四川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等的给予1000万元补贴;其余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800万、500万、300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新增专业,根据产业急需度等因素分别给予1500万、1200万、800万、500万、300万元补贴。 在蓉高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500万、300万、100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400万、200万、100万元补贴。 对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100万、80万、50万元补贴。补贴条件:联合培养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实施办法》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补贴资金申报起始年度为2018-2019学年度,有效期5年。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于每年7月31日前申报。但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有一些基本条件。比如,调整的学科(专业)应为申报年度新审批通过。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的,所培养的毕业生当年在该企业就业人数不低于10人,企业应与就业学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共建的实训(实习)基地,应拥有自有场地和设备,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且年度实训(实习)规模不少于1000人。 该负责人强调,在申报过程中如出现违规现象将进行相应处理。若出现申报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与申报学校联合培养产业人才或建设实训(实习)基地的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其他因素变化导致申报学校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象,应终止发放补贴。若已经发放的,将追回全部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文章来源:人民网
    06-20

    2019

  • 政策发布| 2019-2020年度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及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五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128号),开展2019-2020年度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及认定工作。 1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标准及范围 (1)重点企业申报: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中重点企业标准。 (2)重点项目申报: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 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 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等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名录 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2申报流程 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登陆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按照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申报单位根据业务主管或者业务指导关系向各地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局)、广电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编制审核报告,编拟企业和项目汇总表,正式上报商务部,同时抄送本地省级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电主管部门。 3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19年5月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申报详细情况,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曾芸芸、魏静 联系电话:028-85333669、028-86935965
    04-17

    2019

  • 【政策申报】2019成都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现已开通申报! ​

    为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成商务发[2017]149号)和《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成商务发[2017]150号)文件规定,2019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已在陆续开展中。协会为您温馨提醒以下申报注意事项: 01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于2019年2月25日00:00——3月31日23:59期间进行项目申报,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02单位注册与申报符合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条件的申报单位,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市商务委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完成单位注册。管理员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分配权限。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后,才能按照要求申报具体项目,上传有关附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03项目执行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12月31日04申报资料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应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上传文件格式统一为PDF,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50M。对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委审核后要求修改和补充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补充并重新上传,超期视为放弃申报。市商务委确定支持项目后,将通过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将信息平台申报材料下载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市商务委相关处室存档。05服务贸易支持条款支持市场品牌推广项目 支持以跨境交付等形式购买服务 支持企业参加国际设计大奖赛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 大力引进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 加强涉外中介服务申报通知链接http://sww.chengdu.gov.cn/cdswh/gsgg/2019-02/22/content_94a12dd076bc4d0cb1d3e1b777e27208.shtml
    02-25

    2019

  • 『政策』商务部:全力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

    商务部网站21日消息,2019年,商务部将推进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 2018年,商务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试点示范激发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前一阶段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形成29条经验,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复制推广。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化试点,延长期限2年,范围扩大至17个地区,新推出6项开放便利举措和34项政策保障措施,进一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引领示范和业态创新。 二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搭建服务贸易发展新平台。2018年6月,会同中宣部等部门认定首批13个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同时,积极研究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三是促进政策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在财政部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展至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完成了首轮100亿元的募资,并已启动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与统计局联合发布《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的漏统问题,注册的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大幅提升至1.4万家。 五是国际市场开拓取得新突破。成功举办首届进口博览会服务贸易板块、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主要展会;加大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支持力度,优化境外布局;与中东欧国家达成服务贸易合作倡议;与日本、英国、俄罗斯等7国签署备忘录,建立服务贸易合作机制的国别增加到14个。 六是服务消费实现新提升。制订实施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社区、街区、农村生活服务中心建设指南,指导地方建成200个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和居民生活服务业延续了较好发展势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服务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2018年1-11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47414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出口15803亿元,增长14.7%;进口31611亿元,增长10%。 二是服务出口增速继续保持快于进口的良好态势。随着“中国服务”国家品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我国服务出口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1-11月服务出口增速快于进口增速4.7个百分点,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3.3%,比上年同期提升0.9个百分点。 三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增长较快。2018年1-11月,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7777亿元,增长26.2%;进口7357亿元,增长15.6%。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表明我国对高端生产性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也表明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升。 四是服务消费占比提升,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消费形态由有形商品向无形服务转变成为重要趋势。2018年前三季度,服务性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超过一半,达50.2%,比上年同期提升0.5个百分点。2018年1-11月,全国餐饮收入38294亿元,同比增长9.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01-22

    2019

  • 经贸指南丨近期有哪些经贸政策值得关注?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汇集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等相关信息,是企业及相关从业者进行经贸活动的“政策百科全书”。 2018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继续为广大企业及经营者传递新时代的经贸政策。 本期公告数量:5项 关键词: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减证便民、海关保税核查、原产地规则 一、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为了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质量和效益,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了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经过地方申报、专家初审、部门复核、公示等程序,现在认定北京天竺保税区等13家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二、加强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管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56号为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夯实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商务部审核公布了《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术语》、《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规范》、《环保展台评定标准》等11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三、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为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有关要求,海关总署近日对84部现行规章进行集中修订,对涉及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了调整,以求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四、加强海关对保税业务的监督管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8号为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五、促进成员国经贸往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9号近日,《〈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已经国务院核准。该修正案对《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修订,《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委员会对原产地证书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旨在通过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间的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目前成员国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来源:成都商务
    08-15

    2018

  • 政策发布 | 关于申报2018年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外贸[2018]18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注意1、申报时间申报企业可根据通知要求于2018年8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类型(1)进口产品企业 (2)进口技术企业 3、项目执行时间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4、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市 2、进口产品在执行期间内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 3、进口技术在执行期间内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企业符合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申报详细情况,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曾芸芸、魏静、邓媛媛 联系电话:028-85333669、028-86935965
    08-03

    2018

  • 政策发布丨成都将设100亿发展基金梯度培育新经济企业

    昨日, 《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 正式印发实施。 成都将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 “城市合作伙伴”地位。 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 新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清单。 《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详情速读《措施》分为通用政策和专项政策两个方面, 根据新经济企业成长特性分层分级、精准施策, 通用政策适用于所有经认定的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专项政策则分别适用于种子、准独角兽、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三个梯度。 通用政策实施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 加强新经济人才保障 实施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 ● 开展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和百名优秀人才培育培养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和优秀人才一年一评、动态调整。 加强新经济企业精准服务 ● 成立市领导挂帅、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政府联动的新经济企业服务专班,分层分级为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对口服务机制。 拓宽新经济企业融资渠道 ● 将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新经济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银行机构发放的新经济领域小微企业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部分,按1%给予银行高管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 对融资担保公司形成的新经济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实际代偿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新经济发展基金,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引导投资。 加强新经济人才保障 ● 将建立新经济企业交流圈,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新经济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专业培训计划等活动,举办行业沙龙、技术交流、产品推介、高端峰会等专项活动,建立企业家圈子,促进企业间同业、异业合作。 ● 对经认定的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 根据《措施》,还将对进入“双百工程”符合申领条件的优秀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专项政策将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 “城市合作伙伴”地位 分三个梯度精准施策 种子企业 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 ● 对种子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 ● 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种子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按不超过损失的2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准独角兽企业 支持其开拓外地市场 ● 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鼓励准独角兽企业走出去,对准独角兽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投资推介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次、100万元/次的补贴。还将鼓励市级产业基金投资准独角兽企业,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围绕扩链、补链、强链,进行投资并购,提升企业行业话语权。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 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 ● 为达到上市条件的独角兽企业对接优质券商机构,开展上市辅导,落实上市政策支持。同时,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城市合作伙伴”地位。 ● 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新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清单,为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并建立“一事一议”工作机制;联合企业协同制定相关政策规划。 认定办法《措施》中所称“企业”是指按照《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所认定的企业。 种子企业,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资质之一。 2、获得过投资(含个人或机构),未上市(含“新三板”上市)且估值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 3、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1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准独角兽企业,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估值1亿美元至10亿美元。 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至20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申报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 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延展阅读: 国家高新区成独角兽主阵地 成都高新区打造中国独角兽新摇篮国家高新区作为创新资源聚集地和创新主战场,已成为独角兽企业的主要聚集区。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有164家独角兽企业,总估值超过6284亿美元。其中,125家分布在国家高新区,占比高达76.2%。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 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成都高新区不断优化技术、人才、资本、 信息等创新要素供给能力, 为独角兽企业发展提供了土壤。 ● 今年3月,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发布《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成都高新区企业新潮传媒入选2017中国独角兽企业榜单。 ● 在此前不久,创业家杂志发布《2018年中国独角兽100强》名单,成都高新区企业医云科技、极米科技上榜,被评为最有可能快速登陆A股的100强公司。 ● 此外,极米科技还作为唯一一家无屏电视/智能投影品牌,入选国内权威创业机构发布的“中国硬独角兽TOP100”榜单。 ● 在成都对外公布的2018年度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名单中,成都高新区69家企业入选。 ● 在去年成都市公布的31家潜在独角兽企业中,30家成都高新区企业跻身榜单。 金融梦工场·交子金融科技中心▲ 截至2018年5月,成都高新区构建了由专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楼宇、专业公司等构成的孵化网络体系,孵化载体总面积达430万平方米。打造西南首家高新技术服务超市,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各类人才总量超48.2万人,柔性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6名,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1687家。 金融城 摄影 Karl Zhang▲ 文章来源:成都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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